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发布2026年至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告速递08-25

2026年8月25日,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未来三年利润分配的基本框架与具体比例安排。以下为公告要点:

1. 制定背景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建立连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2. 分红方式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发放股票股利时,将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

3. 现金分红条件 (1)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 (2)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 (3)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4)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且金额标准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3,000万元; (5)盈利水平与现金流可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4. 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差异化比例如下: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5. 决策与监督 董事会将综合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提出分红预案;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 规划审阅与修订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按程序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7. 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并说明独立董事履职及中小股东意见采纳情况。

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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