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08502,以下简称“远航港口”)公告,其间接持有72%权益的附属公司池州港远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池州港控股”)已于同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与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承包商”)订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24,913,000元,折合约2,491.30万元,设备建设将供池州港控股在日常业务中自用。
此次合同根据香港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计算的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的通知及公告规定,惟豁免股东批准。
【合同主要信息】 1. 合同日期:2026年8月7日 2. 设备建设置于安徽省池州市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口港区码头,范围包括: • 五号泊位装船系统(含带式输送机5台、尾部地坑料斗1台及抑尘系统1套) • 江口港区第一期及第二期两套供配电系统(含干式变压器3台、高压柜28台、直流屏3套及低压柜38台) • 涵盖制造、安装、技术服务、培训、调试、试车及验收等工作 3. 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20日或之前竣工。
【付款安排】 池州港控股将以内部资源分五期支付合同款项: (a) 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30%; (b) 整机制造进度达到50%且主要外购件到位后支付20%; (c)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支付20%; (d) 整机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20%; (e)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剩余10%。
【履约保函】 承包商需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池州港控股提交人民币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将在整机安装验收合格后7日内获退还。
【交易背景】 公司表示,江口港区码头设备升级旨在淘汰落后设备、提升技术水平、满足环保及规划要求,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该项目完成后有望增强池州港控股在安徽池州内陆港口市场的竞争力。
公告称,董事会认为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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