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国药(03613)与同仁堂数字科技签署电商服务新框架协议 最高年度交易上限900万港元

公告速递08-28

2026年8月28日, 同仁堂国药(03613)公告披露,已于当日交易时段后与同仁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电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同仁堂数字科技集团将在2026年8月28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为同仁堂国药集团成员的“同仁堂”品牌产品在“京东”“天猫”“抖音”等电商渠道提供运营管理、咨询及产品营销等服务。

协议拟定交易的年度上限(均不含中国增值税)如下: 1.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152万港元; 2. 2027年度:750万港元; 3. 2028年度:900万港元。

收费模式将根据“月度固定服务费+按当月店铺商品交易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月度浮动服务费”构成,双方将参考市场行情并以公平协商方式确定具体费用。公司称,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述的持续关连交易,相关百分比率超逾0.1%但低于5%,需遵守披露、公告及年度审阅要求,惟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同仁堂股份目前持有公司约71.6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仁堂股份亦持有同仁堂数字科技约51%权益,后者因而构成公司的关连人士。公告指出,2025年及2026年1月至8月期间暂未发生交易,本次新框架协议旨在配合公司拓展中国内地跨境电商业务,提升线上销售及渠道布局。

公司表示,将通过内部控制程序、定期监控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的年度审阅,确保交易遵循协议的定价政策,相关费用与独立第三方同类服务条款相当或更优,并在年度上限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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