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集团控股(00413)1600万港元转让两家全资子公司 构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公告速递08-27

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413)8月27日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WTS International (BVI) Limited(卖方)已于同日(交易时段后)与Best Galaxy Holdings Limited(买方)签订买卖协议,同意按1,600万港元代价出售目标公司Sparkling Honor Holdings Limited及华昇电子有限公司(统称“目标公司”)100%已发行股本(“出售股份”)。

买方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吴鸿生先生全资实益拥有,吴先生及其联属人士目前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8.81%。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买方属关连人士,上述交易因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被归类为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等规定。

交易对价1,600万港元的厘定,综合考虑:(1)目标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经调整未审计资产净值约302.8万港元;(2)独立估值师评估的位于深圳物业账面值2,468.6万港元与市值人民币3,240万元(约3,735.7万港元)之间差额1,267.1万港元。

交易完成须满足包括董事会及独立股东批准等多项先决条件,最迟完成日期为2026年10月8日。完成后,目标集团将不再为南华集团控股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再并入集团报表。

财务影响方面,公司预计资产总值将减少约1,005.7万港元,负债总额减少约2,302.9万港元,致使资产净值增加约1,297.2万港元,并预计录得约1,297.2万港元收益。出售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集团营运资金。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聘华安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公司拟于2026年9月1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并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吴鸿生先生及其联属人士将于该会议上放弃表决。

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交易完成尚须满足先决条件,可能无法达成或获豁免,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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