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528)7月30日在港交所公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将在即将召开的股东会上提请批准新的担保授权。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股东会结束时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额度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用于满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融资需求。\n\n在上述75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附属公司拟获得38亿元额度,具体包括:\n1) 哈尔滨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有限公司6亿元;\n2) 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傢俱建材广场有限公司4亿元;\n3) 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4亿元;\n4) 南京红星美凯龙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亿元;\n5) 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傢俱建材广场有限公司10亿元;\n6) 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3亿元;\n7) 其他附属公司(含新设公司)8亿元。\n\n资产负债率在70%及以上的附属公司拟获37亿元额度,分别为:\n1) 沈阳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有限公司3亿元;\n2) 上海新伟置业有限公司25亿元;\n3) 上海虹欣欧凯家居有限公司4亿元;\n4) 其他附属公司(含新设公司)5亿元。\n\n公司指出,在股东会授权的总额度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在附属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与低于70%的附属公司不得跨类别调剂。\n\n截至公告日,公司及附属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累计担保总额为222.45亿元,其中公司对附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05.50亿元,分别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8.76%及91.23%。公司表示,不存在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士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n\n公司计划在股东会获得授权后,由管理层在不超过75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市场条件办理具体担保事项,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和调整担保条件等。该事项仅按A股相关规则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不触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3章、第14章及第14A章关于须予公告或股东批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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