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02110)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强化董事会多元化与治理规范

公告速递09-30 22:53

天成控股有限公司(02110)9月30日披露,公司已对其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进行修订并正式发布。新版文件重点明确了委员构成、会议规则及职能权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以下为公告要点: 1. 设立与修订时间 • 提名委员会最初由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3日决议设立并通过职权范围。 • 本次文件为2026年9月30日修订版本。 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中挑选,人数至少三名,其中须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成员。 • 成员中须有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公司秘书兼任委员会秘书。 3.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额外会议。 • 例会需提前至少三日发出通知,其余会议须发出合理期限的通知。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委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表决事项须获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若票数相等,主席具决定票权。 4. 职权与职责 • 可向集团任何雇员或专业顾问索取资料,并在必要时寻求外部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 物色并提名具备合适资格的人士出任董事,评核及确认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建议董事会关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角色与技能、多元化政策、继任计划(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等事宜。 • 确保被委任非执行董事取得正式委任函件,说明职责与服务要求;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委员会工作及职责回答提问。 • 每年检讨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与进展。 5. 信息披露 公司已在官方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开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详细阐述了委员会角色及董事会授予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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