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石油(00632)申请禁制令 拟阻止债权人就105万元指称债务提清盘呈请

公告速递11-02 18:12

中港石油有限公司(00632)11月2日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11月2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原诉传票,申请对Vulcan Inovação (Macau) Consultoria Limitada(下称“债权人”)发出禁制令,阻止其就指称债务向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同时,公司递交了传召诉讼各方的传票,寻求临时禁制令及临时的临时禁制令,直至案件获最终裁定。该传票的首次聆讯定于2026年11月6日09:30举行。

根据公告,债权人于2026年10月12日向中港石油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在送达日起三周内偿付合共105万元的指称债务,债务性质为债权人声称曾向公司提供市场研究服务所产生的未付酬金。若未能如期支付,债权人可提出清盘呈请。

公告提到,据董事会所知,债权人最终由公司前任执行董事黄慧思女士之父亲控制。公司认为该笔指称债务金额存疑,正积极核实其准确性,并已就潜在法律行动寻求专业意见。

中港石油此前已于2026年7月27日、8月10日、9月14日及9月24日发布公告,内容涉及终止黄慧思女士职务及其对公司的相关指控。公司表示,将依照上市规则就事件的重大进展及时披露信息,并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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