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华集团(01842)任命文慧欣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公告速递10-12

2026年10月12日,植华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1842,下称“植华集团”)公告称,自2026年10月12日起:

1. 文慧欣女士被委任为公司秘书,接替倪子轩先生; 2. 文女士同时获委任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接替倪先生; 3. 文女士获委任为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系在现任代理人Thomas Berg先生之外的另行委任。

公告披露,文慧欣女士现年30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八年会计、财务报告、审计及企业融资相关经验。

主要经历如下: • 2022年5月至今:植华制造厂有限公司(植华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财务经理,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差异分析、预算及预测等工作; • 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8042.HK)会计师; • 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高级助理,参与多行业上市及大型公司审计。

文女士于2018年获得香港浸会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于2022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公司确认,文女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所载的公司秘书资格要求。

董 事 会 对 文 女 士 的 履 新 表 示 欢 迎 , 并 对 倪 子 轩 先 生 在 任 期 间 为 公 司 作 出 的 贡 献 致 以 感 谢 。

截至公告日期,植华集团执行董事为Thomas Berg先生、Jan Ankersen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晓彤女士、黄继兴先生及陈霆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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