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01330)拟定2027—2029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50%

公告速递08-28

8月28日,绿色动力环保(01330)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当日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7-2029年)》。根据规划,公司将在2027—2029年期间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1. 分红形式: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确保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若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不得发放股票股利。

3. 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2027—2029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且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32元(含税)。

4. 现金分红时间间隔:在公司连续盈利情况下,两次现金分红时间间隔不超过24个月。公司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实施中期分红。

5. 调整机制:如实施上述分红比例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不足,或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发生达到或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董事会可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调整当年现金分红比例或金额。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表示将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保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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