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汇集团(08161)签订尖沙咀及中环新租赁协议 新增核心医疗服务网点

公告速递07-15

2026年7月15日,医汇集团有限公司(08161)公告称,旗下多家间接附属公司分别与海港城置业有限公司及天富星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三份租赁协议,在香港尖沙咀及中环拓展男士健康中心、普通科及牙科中心业务。

一、尖沙咀租赁协议 1. 租户:医汇医务中心有限公司、嘉伟男仕健康中心有限公司(共同租户) 2. 物业: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港城海洋中心12楼1211–12室,面积2,629平方呎 3. 月租:148,538.50港元(不含冷气费、服务费、政府差饷及其他开支) 4. 租期: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2年 5. 按金:527,930.31港元(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6. 预计确认使用权资产:约340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GEM上市规则19.07条,因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二、中环两份租赁协议(合并计算) (一)中环租赁协议(一) 1. 租户:医汇医务中心有限公司、嘉伟男仕健康中心有限公司(共同租户) 2. 物业:香港中环砵典乍街10号及利源西街18号6楼601室,面积982平方呎 3. 月租:32,406.00港元(不含政府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 4. 租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8年7月14日,为期2年 5. 按金:117,576.30港元

(二)中环租赁协议(二) 1. 租户:康齿服务有限公司 2. 物业:香港中环砵典乍街10号及利源西街18号13楼,面积1,963平方呎 3. 月租:64,779.00港元(不含政府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 4. 租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8年7月14日,为期2年 5. 按金:235,032.87港元

两份中环租赁协议的使用权资产总计未经审计价值约230万元。鉴于两处物业位于同一大厦且同属一业主,根据GEM上市规则19.07条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交易亦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三、交易目的 尖沙咀物业将设立男士健康中心及普通科医疗中心;中环两处物业分别用作男士健康中心及牙科中心,均属医汇集团核心医疗服务。公司认为,尖沙咀海港城及中环均为商业旺区,新网点有助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吸引更多患者。

四、合规事项 上述租赁协议均在公平磋商基础上订立,租金参考市场同类物业价格确定。医汇集团表示,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并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

截至公告日期,医汇集团执行董事为陈志伟、姜洁,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宝汉、黄伟樑及吴伟雄。公告全文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少七日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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