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能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608)10月21日在港交所公告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已于2026年10月21日颁令,批准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以审议并(如适用)批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拟订的重组安排。
根据法院命令,重组方案相关文件及会议通知将至少在债权人会议指定日期前21日发出。若该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仍需于2026年12月8日举行的法院聆讯中取得批准及认可,并待相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生效。
公司提醒债权人收到文件后应尽快采取必要行动,并可通过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电邮:projectmega@parthenon.ey.com)获取进一步资料或提出咨询。
伟能集团表示,将就重组进展适时发布后续公告。公司同时提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并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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