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发布最新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告速递08-26

2026年8月26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同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备案,经董事会审议修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版本)正式生效。新制度围绕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界定、登记备案及责任追究等作出细化规定,核心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

2. 内幕信息范围 ‧ 覆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议案,财务报告及主要指标,重大投资、交易、股权变动等共二十八类情形。 ‧ 明确量化标准,包括: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单笔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等。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及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因业务接触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外部机构人员等。

4. 登记与报送机制 ‧ 知情人须在获悉内幕信息当日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载明姓名、身份信息、知悉时间与方式等。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回购股份等八类事项发生时,公司需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5. 保密与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 ‧ 公司主要股东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以行使股东权利方式索取内幕信息。

6. 违规处罚 ‧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及交易所报告。 ‧ 知情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公司表示,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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