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1000)公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机制作出系统性修订,原《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主要内容如下:
1. 组织架构 • 委员会由至少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 成员中须至少有1人具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现任审计机构前合伙人在终止合伙人身份或不再享有经济利益起2年内不得出任委员。
2. 主要职能 • 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聘、罢免及其报酬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监督外聘审计师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 检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如拟刊登)季度财务报告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化、重大判断及持续经营等事项。 • 审查公司财务监控、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每年至少与外聘审计师会面2次。 • 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协调,评估内审资源及有效性,并对董事、高管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或追责建议。 • 听取合规、法律、风险等年度重大事项报告,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
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或主席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 会议须至少2名委员出席且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可举行。 • 决议须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 会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委员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但同一委员不得接受2名以上委员授权。 • 会议记录由委员会秘书负责,会后7天内形成初稿并送全体委员审阅,定稿随后提交董事会。
4. 生效与适用 新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遵循《公司法》《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最新要求。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治理文件修订,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更新后的规定为准。
北青传媒董事会表示,新的议事规则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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