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文化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年实现收入人民币20.2百万元,同比上年的人民币4.1百万元增幅约391.0%。收入主要来自向中国客户授出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以及提供流量营销服务,其中授出播放权许可收入达人民币6.1百万元,流量营销服务收入达人民币14.1百万元。同期,毛损由上年的人民币38.9百万元降至人民币5.9百万元,毛利率随之显著改善。
报告期内,归属净额亏损约人民币18.0百万元,较上年的人民币98.3百万元减少约81.7%,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人民币1.74分,而上年同期为人民币9.48分。公司表示不派付2025年度末期股息。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人民币2.6百万元,主要受广告及营销费用上涨影响;行政开支则降至人民币11.9百万元,归因于酬薪及差旅支出减少。
财务状况方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62.4百万元,较上一年同期的人民币80.2百万元有所减少;现金及银行结余由人民币20.7百万元降至人民币18.4百万元;存货总额为人民币42.1百万元,贸易应收款项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0百万元,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3.6百万元。流动比率从约5.2倍降至约4.8倍,权益回报率由上年的负77.2%上升至26.0%,总资产收益率由约负64.5%回升至约20.2%,资产负债比率为0.36%。公司股本折合人民币3.60万元,储备为人民币60.1百万元,总权益为人民币60.1百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从事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以非执行制作人身份投资电视剧及网剧、电视剧发行代理以及流量营销服务等业务,客户主要分布在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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