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0464)4月21日公告称,公司与交易对手已就此前披露的物业收购协议达成一致,将原定于2026年4月22日的完成日期顺延至2026年7月31日,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更迟日期。\n\n根据2025年12月23日签署的收购协议,交易完成须满足两项先决条件:一是买方与卖方对目标物业完成交付检查及验收;二是买方或其指定人士按中国相关法律取得新的房地产业权证并完成转让登记。公司表示,因落实上述条件所需时间较长,遂决定延长完成期限。\n\n除完成日期调整外,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继续对双方具约束力。董事会同时指出,延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n\n截至公告发布日,中国智能科技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张慧君、蔡冬艳、周里洋,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志刚、张加友、马有恒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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