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5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166,以下简称“剑桥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24日与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嘉兴沪江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亿元出资设立嘉兴沪江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持有该基金99.9988%的份额。基金规模合计8.0001亿元,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为上海知风之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万元,占比0.0012%。本次交易完成后,基金将纳入剑桥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基金设定存续期为7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届时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延长2年。基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重点关注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企业,同时可使用不超过认缴出资总额20%的资金投资其他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并允许资金闲置期间配置现金管理工具。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期管理费率为年化2%,退出期降至1%;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先返本金、后分收益”原则,达到8%年化门槛收益后,剩余收益按管理人20%、合伙人80%的比例分配。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剑桥科技委派1名并享有一票否决权。
剑桥科技董事会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且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合伙企业尚待完成工商注册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能否成功备案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示风险称,基金未来投资收益、资金使用效率及流动性均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管理人履约及管理能力变化、备案进度等亦可能对投资效果产生影响。剑桥科技表示将持续关注基金组建与运作进程,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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