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01776)公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告速递08-28

2026年8月2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776)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于同日刊发海外监管公告。该制度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生效。

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被视为重大差错: 1. 涉及资产、负债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 2. 涉及净资产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3. 涉及营业收入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4. 涉及净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5. 差错直接导致企业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6. 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正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7. 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责令改正的其他情形。

制度还规定,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最终年报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将被认定为重大差错。

在责任追究方面,公司将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责任人实施经济责任措施或纪律责任措施,包括减少或停止支付绩效奖金、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董事会对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传辉、秦力、孙晓燕及肖雪生;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尚书志及郭敬诒;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黎文靖、张闯及王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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