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03969)董事会日前审议并通过新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原《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通号董办[2025]271号)同时废止。新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细则明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4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现任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离任或不再持有财务利益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出任该委员会成员。
在职能分工方面,委员会将: 1)就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续聘、解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审批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2)每年至少两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会面,评估独立性及审计程序有效性; 3)负责审查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动、重大会计判断、重大调整及持续经营假设等六项内容; 4)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公司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解决方案; 5)指导内外部审计协调,监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及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的监督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在决策程序上,董事会就下列事项表决前,须取得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报告; (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非因会计准则变更所致);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机制方面,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任、两名以上委员或董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以过半数通过为有效。所有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公司将按上市地监管规则,在官方网站及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职权范围及董事会授予的相关权限。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