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啤酒终止2024年战略合作协议 转签2026年新协议并上调年度上限

公告速递08-20

2026年8月20日,华润啤酒(00291)公告称,公司已与广 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银行”)及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润信托”)协定终止原于2024年11月18日签署、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的2024年战略合作协议,并同步订立新的2026年战略合作协议,生效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核心内容及额度安排如下:

1. 协议结构 • 华润银行与公司签订《2026年华润银行战略合作协议》。 • 华润信托与公司签订《2026年华润信托战略合作协议》。

2. 主要交易内容 • 存款业务:集团可在华润银行集团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通知存款等产品。 • 金融服务及产品:集团可使用华润银行集团授信、代理、结算、现金管理、财务咨询等服务;亦可使用华润信托集团资产信托、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债券承销以及公募基金投资等业务。

3. 定价原则 • 存款利率及金融服务费率均按双方公平磋商并参照人民银行公布利率或其他更优惠利率确定,不高于华润银行集团或华润信托集团对独立客户的收费标准。

4. 建议年度上限(每日最高余额/金额) • 存款:2026年至2028年分别为28亿元。 • 金融服务及产品(不含存款):2026年至2028年分别为28亿元。

5. 历史对比 • 2024年协议年度上限:2025年至2027年存款及金融服务各19亿元。 • 实际发生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最高单日存款18.26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最高单日存款1亿元;金融服务及产品最高单日金额均为19亿元,未超原年度上限。

6. 上市规则合规性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新协议建议年度上限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上述持续关连交易须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义务,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7. 协议目的 公司称,华润银行与华润信托均为受监管金融机构,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新协议可为集团提供低风险、高流动性存款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集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

公告显示,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新协议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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