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融租赁(1606)与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唐山海泰电力工程达成17.5亿元融资租赁

公告速递02-25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606)宣布,于2026年2月25日与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及唐山海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唐山海泰电力工程”)签订融资租赁安排。根据协议,国银金融租赁将以人民币17.5亿元的代价向唐山海泰电力工程购买位于中国河北省的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并将该资产出租予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租赁期为216个月。

该融资租赁安排涵盖两份主要合同:其一为转让合同,国银金融租赁(作为买方)同意以人民币17.5亿元收购标的资产;其二为融资租赁合同,国银金融租赁(作为出租人)据此向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出租上述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整体租赁本金与购买价款金额相同,同时租赁期间产生的利息总额约为人民币6.3亿元,承租人将每季度分期支付相关租金。

公告显示,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和唐山海泰电力工程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920985)。该交易构成国银金融租赁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相关百份比率介于5%至25%之间,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

国银金融租赁董事会指出,此次融资租赁安排属于日常业务范畴,有助于提升租赁业务收入,且符合公司整体业务策略。公告显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该笔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交易完成后,承租人可于租赁期届满时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向国银金融租赁购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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