谊砾控股(00076.HK)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阐述针对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多笔收购及加密货币出售事项未完全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要求的整改方案,并说明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显示,公司当时将加密货币视为日常经营结算工具,未按资产或投资处理,导致若干交易在合并基准下应披露为须予公佈交易、重大交易、非常重大收购及非常重大出售事项。董事会认定主要缺陷包括: 1) 对上市规则理解不足; 2) 缺乏强制性外部咨询机制; 3) 交易临界规模时内部审核及报告不充分。
为此,公司推出四大合规补救举措: • 重新梳理交易分类与识别流程——财务部负责计算百分比率,超过5%门槛须先获董事会审批; • 强化外部专业意见——任何百分比率超过5%的交易在签署具法律约束力协议前,必须咨询法律及财务顾问或联交所; • 持续培训——已完成两轮、合计4小时的上市规则与内控培训,并承诺每半年一次; • 委聘富睿玛澤风险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独立内控审查,改进建议报告预计2026年6月中旬出具。
针对加密货币交易,公司制定《加密货币资产储存与交易内控系统》: 1) 设立分权管理结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总经理、财务经理及交易官分工明确; 2) 交易流程需先申请、再计算百分比率、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冷钱包采用2/3多重签名机制,授权人包括董事总经理、财务经理及一名独立非执董; 4) 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加密货币资产20%或超出董事会设定上限,须至少两名董事(含一名独立非执董)批准; 5) 财务部每月对账并向董事会报告,加密货币资产由外部核数师年度审计,独立非执董按季审阅。
谊砾控股表示,上述措施已全部落实,并将在独立内控审查报告出炉后披露进一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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