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166)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该意见书和公司董事会决议,相关调整和行权事宜已获得必要授权并履行完备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行权价格下调源于两次现金分红:一是2025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实施前总股本352,650,373股为基数,已于2026年6月完成;二是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以实施前总股本368,250,373股为基数,已于2026年9月完成。依据“P=P0-V”公式(P0为调整前行权价,V为每股派息额),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1848元/份调整为28.8148元/份。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2026年8月26日起至2027年8月25日,行权比例为已授期权总数的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显示,2024年与2025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4.75亿元,或经股份支付费用调整后的净利润累计4.48亿元,均超过既定目标(营业收入71.40亿元或净利润2.35亿元),行权条件已成就。
经审核,73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合计747.4650万份,行权价格为28.8148元/份;另有10名离职人员所获9.45万份期权将被注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指出,本次行权及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公司已按规定完成当前阶段信息披露,并将继续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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