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讯 2026年6月1日,珞石机器人(03752)公告披露《珞石(山东)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H股适用)》。该文件自公司H股获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相应失效。
根据公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标准; 2. 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包括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3. 审查与高管离职或解聘赔偿相关安排,确保公平合理且不对公司造成过重负担; 4.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进行合规性检查; 5. 必要时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发表意见。
委员会设置3名董事成员,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过半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同步,可连任;成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按规定补选。
会议制度方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讨论涉及委员本人事项时,其本人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公司董事会如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须在董事会决议中说明理由并进行披露。董事及其关联方不得参与决定其自身薪酬。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公布职权范围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激励及考核机制,为H股上市后的合规运作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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