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拟出资约2.05亿元参与设立4.15亿元创业投资基金

公告速递08-20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1)8月20日公告,公司已与多方签订《基金合伙协议》,拟共同设立并运营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的“北京中发中诺胡杨吉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备案结果为准,下称“基金”)。\n\n根据协议约定:\n1.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05425亿元,占基金总承诺出资额的49.5%;\n2. 北京中诺同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诺”)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1,认缴出资人民币124.50万元,占0.3%;\n3. 中新建胡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新建胡杨”)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2,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0.2%;\n4. 中新建胡杨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583亿元,占40.0%;\n5. 吉醇(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人民币4,150万元,占10.0%。\n\n基金期限初步为6年,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前3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不超过2年。基金将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重点关注新材料、绿色化工、AI+、新能源、生命健康、现代交通物流、醇氢(甲醇)产业链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成长期企业。\n\n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关村协同”)提名2名,北京中诺、中新建胡杨及吉醇基金各提名1名。任何决议须经4名或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若中新建胡杨提名委员投反对票,相关事项即告否决。\n\n费用方面,投资期内基金年度管理费率、执行事务合伙人费用率分别为:\n• 中关村协同0.75%;\n• 北京中诺0.45%;\n• 中新建胡杨0.30%。\n退出期内费率计算基数为实缴出资扣除已回收部分后的余额;延长期内上述三方均不再收取费用。基金超额收益(投资者优先取得7%年回报后剩余部分)将按80%:20%原则分配,其中20%属于基金管理团队,并在中关村协同、北京中诺与中新建胡杨之间按50%、30%、20%比例分配。\n\n公司指出,由于本集团不拥有基金管理控制权,该基金将按联营公司核算,其财务业绩不并入集团合并报表。\n\n监管层面,因本次交易与2025年11月14日公告的天津基金合伙协议构成12个月内的系列关连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及第14A.81条规定,合并计算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需履行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等程序。\n\n公司将于2026年9月1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有关基金合伙协议及交易详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中关村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约57.61%,将于相关决议表决时回避投票。\n\n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合伙协议尚需包括独立股东批准在内的多项先决条件方可生效,相关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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