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光能(00968)与信义能源筹划分拆新能源基金赴深交所上市 规模约16.2亿元

公告速递09-27

9月27日,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00968.HK)与其控股子公司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3868.HK)联合发布自愿公告,披露双方正推进“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计划,并将于短期内就分拆事宜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正式申请。

根据公告,信义能源于2026年9月21日已就中国上市事宜向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递交申请,深交所于2026年9月24日确认受理。若获核准,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将作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在深交所上市,预计通过公开发售募集资金约16.2亿元人民币。

拟分拆架构显示,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将全资持有资产支持证券计划,并通过该计划控制目标实体——蕪湖信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六安信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而持有两座光伏电站资产:安徽蕪湖三山100兆瓦项目及安徽六安小南京150兆瓦项目。基金成立后,信义能源计划以其全资子公司身份认购40%的基金份额,其余60%向战略及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

财务数据显示,目标实体在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分别录得收入2.39亿元和2.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和1.10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三个月实现收入0.40亿元、净利润0.08亿元。目标实体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为12.27亿元。

交易完成后,信义能源将出售目标实体100%股权并获得现金,对价以基金公开发售所得净额支付,具体金额将按最终上市时点确定。出售目标实体被界定为信义能源《上市规则》下的主要交易(适用比率25%或以上但低于75%),而认购基金单位属需予披露交易(适用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对信义光能而言,上述两项交易均为需予披露交易。

按照基金合同安排,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存续期为14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分派,且分派总额不少于年度可分配金额的90%。中国上市完成后,目标实体将不再并表至信义能源,信义能源将以服务机构身份继续向目标项目提供运营及管理服务,并按协议收取费用(基本运营管理费自2027年起每年递增2%,另设奖励费机制)。

信义能源表示,分拆完成后获得的流动资金将用于新的投资机会及一般运营资金,拟投入建设中国公开发售及上市文件草案所述的房地产业务项目(最终方案或将调整)。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香港联交所审批、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注册或批准、基金公开发售成功等多项前置条件,能否及何时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