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控股(01420)第八笔额外股东贷款被联交所重新界定为主要交易

公告速递08-19

2026年8月19日,川控股有限公司(01420)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已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沟通后,确认向Chuan Investments提供的第八笔额外股东贷款(“交易事项”)须与此前七笔额外股东贷款合并计算,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22条项下重新分类为主要交易。

公告回顾显示,自2021年5月7日起,Longlands、唐先生及杨先生曾分别向Chuan Investments提供金额不超过16,900,000新加坡元的无抵押免息股东贷款,用于重新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占项目当时估计资金需求总额的30%。 此后,Longlands又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分七次向Chuan Investments提供额外股东贷款,合计金额如下: 1. 2024年1月3日:500,000新加坡元 2. 2024年3月18日:2,500,000新加坡元 3. 2025年1月7日:750,000新加坡元 4. 2025年5月2日:250,000新加坡元 5. 2025年9月22日:750,000新加坡元 6. 2026年1月16日:1,500,000新加坡元 7. 2026年5月7日:1,800,000新加坡元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决定HKEX-LD80-2014,提供上述七笔额外股东贷款与本次第八笔额外股东贷款属“彼此相关”,需合并计算。合并后,相关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100%,构成公司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有关通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要求。

董事会表示,经合理查询,概无任何股东在交易事项中拥有重大利益。公司已取得 Brewster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林桂廷先生及彭耀杰先生三名相互关联且合计持股约58.75%(即788,888,200股)的股东,向公司出具之不可撤回且无条件的书面股东批准。因此,按照《上市规则》第14.44条,相关书面批准已替代召开股东大会。

按《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原须于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交易详情的通函。鉴于交易事项被重新分类为主要交易,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拟将通函寄发日期延至2026年9月14日或之前,并将在适当时间发布进一步公告。

公告最后披露,截至2026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林桂廷、彭耀杰、Bijay Joseph及王雪芬,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献英、黄家宝与许风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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