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611)10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国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已获董事会批准,将在适当时机与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资管”)及其他投资者签署合伙协议,设立“上海领航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下称“科创基金”)。
科创基金拟定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采取有限合伙形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国泰海通开元。各方的认缴出资安排如下: 1. 国泰海通开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40亿元,占比20.00%; 2. 工银资本(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占比0.05%; 3. 国际资管(有限合伙人)出资20亿元,占比10.00%; 4. 其他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出资139.9亿元,占比69.95%。
首期实缴出资合计7,100万元,将按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完成。基金存续期分为投资期与退出期: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5个周年日,可延长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1年;退出期自投资期届满次日起至第7个周年日,同样可延长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1年。
科创基金仅投资于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下层基金,重点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性产业。基金层面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将在所投下层基金层面计取。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国际资管为上海国际集团全资附属公司,而后者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国泰海通约20.46%股权,本次设立基金事项构成关连交易。按合并口径计算,相关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须履行披露及年度审阅义务,免于向独立股东征求批准。
公司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合伙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周杰、管蔚、钟茂军、陈航标及吕春芳因在上海国际集团及/或其联系人任职,已按《上市规则》相关条文于董事会会议上放弃表决。
国泰海通表示,自2026年3月启动基金筹备以来,旨在依托“长周期、耐心资本”优势,服务国家科技战略,支持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公司亦计划借助该基金,引入全球科创资源,积累跨境科创投资经验,助力上海建设国际科创中心及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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