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01415)11月2日公告称,公司已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475.HK;002475.SZ)于2026年11月2日(交易时段后)签署补充协议,上调其劳务支援框架协议在2026年至2028年三个财年各年度的交易上限。 根据补充协议,新的年度上限(经修订年度上限)具体如下: 1.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26.0百万元; 2.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36.0百万元; 3.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48.5百万元。 此前原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8.1百万元、19.9百万元及21.9百万元。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9月30日,相关交易已发生金额约人民币16.70百万元,占2026年原年度上限人民币18.10百万元的约92.3%,反映已出现较快增长。公司预计2027年及2028年实际交易金额将以年均30%至40%的速度继续上升。 调整年度上限的主要考量包括: 1. 历史交易金额快速增长; 2. 未来三年产品需求、销售及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 3. 随业务扩张对设备与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等劳工支援服务的需求增加; 4. 按照“成本+6%服务加成”的既定定价机制测算的成本及费用; 5. 预留约10%的缓冲,以应对劳务需求激增及成本波动。 除年度上限调整外,劳务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服务范围、定价政策及支付条款等)均保持不变,支付一般在服务完成后60天内结算。 基于共同控股股东王来春女士及王来胜先生分别通过立讯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约35.28%的立讯精密股份,且王来胜先生还直接持有立讯精密约0.26%股份,立讯精密属高伟电子之关连人士。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相关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要求,豁免发行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 高伟电子董事会表示,本次调高年度上限旨在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及销售增长带来的劳务需求,补充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已建立季度审阅、对比市场报价、独立董事及外部核数师年度审阅等多项内部控制措施,确保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且不超过修订后的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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