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浩达控股(01707)接获联交所复牌指引 需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公告速递07-20

致浩达控股有限公司(01707,以下简称“公司”)7月20日公告,已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出的股份恢复买卖指引。公司自2026年4月1日9时起暂停买卖,复牌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订意见; 2. 证明公司在受到制裁的情况下仍适合继续上市; 3. 证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有关足够业务运作及资产的规定; 4. 向市场披露所有重大资料,以便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联交所要求公司在完成全部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停牌的事项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后,方可恢复股份买卖。若公司情况有变,复牌指引或将被修订或补充。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若证券已连续停牌18个月仍未复牌,联交所有权将其除牌。该18个月期限将于2027年9月30日届满。如未能在此前完成整改并复牌,联交所可启动取消上市地位程序,并可依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缩短补救期限或直接除牌。

自原任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辞任以来,公司正积极物色新核数师。受控股股东相关制裁等因素影响,多家潜在审计机构已拒绝接任。联交所要求公司最迟于2026年9月30日前解决障碍并正式委任新核数师,否则可能根据上市规则第6.01(4)及6.10条考虑缩短期限或立即撤销公司上市地位。

在停牌期间,公司必须: ‧ 将停牌时间保持在上市规则第6.05条要求的最短期限内; ‧ 持续遵守上市规则,包括披露第14章及第14A章所列交易事项,并在未能如期刊发定期业绩时发布管理账目; ‧ 及时披露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 ‧ 按上市规则第13.24A条发布季度更新。下一次季度更新须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公布,此后每三个月披露一次,直至复牌或除牌(以较早者为准)。

公司表示,正采取措施解决导致停牌的问题,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披露最新进展;在联交所确认满足所有复牌指引前,股份将继续停牌。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时需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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