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00276)2026财年扭亏为盈 营收约20.17亿元、净负债水平下降

公告速递07-23

蒙古能源(00276)于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实现由亏转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录得约4.72亿元,较上一年度的亏损显著改善。同期公司收入约20.17亿元,同比下降29.5%,主要由于全球经济放缓及钢铁市场需求转弱,焦煤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走低所致。

集团主营焦煤及相关能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期平均焦煤售价约每吨1,081.7港元,较上年度的每吨1,441.1港元有所回落,煤炭产量亦从6,818,800吨降至4,405,500吨。然而,集团整体煤炭销量逆势增长,销售量由2,077,000吨增至2,141,300吨,约有1,852,800吨为焦炭,部分为制动力煤与燃料产品,销售收益合计约20.17亿元。

在成本控制方面,销售成本由上财年的约20.10亿元降至约16.24亿元。得益于先进技术和资源整合等措施,集团在生产及加工环节节省了部分燃料及相关费用。毛利约为3.93亿元,较去年有所收窄,毛利率从29.7%降至19.5%。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约为4,521.8万港元,与去年相比明显缩减。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5,540.9万港元。

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值约为32.32亿元,负债总额约为40.95亿元,净负债约7.43亿元,实现一定幅度的收窄。公司通过持续提升内部管理与成本管控,努力应对广泛存在的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焦煤需求主要受钢铁及房地产行业投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及地缘政治变数也加重市场下行压力。

未来方面,集团将继续关注中国及蒙古市场释放的政策与需求机会,增强产销量与出口规模,以应对焦煤价格下行的挑战,并着力推进干选煤、智能洗精煤的技术升级及节能降本举措。公司同时就前瞻性陈述作出提示,强调宏观环境与市场需求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存在差异,提醒投资者谨慎评估相关风险。

公司在报告中亦披露现行董事会架构及企业管治常规,保持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多层次监督机制。独立核数师就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出具“不发表意见”,主要原因涉及集团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蒙古税务问题。集团表示将继续遵守相关上市规则与法规,并结合财政及业务层面各项安排,以确保经营稳定并巩固核心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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