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0271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对激励计划的合规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审议程序进行逐项自查,结果均显示“是”或“不适用”,未发现不合规情形。以下为重点信息:
1. 上市公司合规性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且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
2.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包含独立董事。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亦未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激励名单进行核实。
3. 激励计划核心条款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不超过10年。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且比例均不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4. 信息披露与程序 • 自查表确认激励计划已完整披露授予数量、来源、价格确定方法、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指标、权益调整机制等全部必备信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意见。 •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方案及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5. 股东大会表决安排 • 自查表明确,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埃斯顿董事会表示,上述自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对所填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