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石机器人(03752)披露H股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明确成员构成与运作机制

公告速递07-08

珞石(山東)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752,下称“珞石机器人”)于2026年6月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H股适用)》,为即将发行的H股建立董事及高管选任制度,并同步废止原有相关文件。

根据文件,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过半数,并须至少委任1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提名权可由董事长、超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不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 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程序; 2.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 3. 对董事候选人进行物色、资格审核及独立性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5. 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等。

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拥有1票表决权,决议须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本职权范围自公司H股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生效之日,公司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同时失效。

本文件还明确,提名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成员对会议议题涉及自身利益时需回避表决;所涉未尽事宜或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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