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01138 中远海能(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源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0.28元(含税)现金红利。
根据《2023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行权价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V为每股派息额),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由人民币11.84元/股下调至人民币11.56元/股。 2. 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由人民币11.50元/股下调至人民币11.22元/股。
董事会表示,此次行权价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调整基于公司利润分配实际情况,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亦确认,本次行权价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调整方法及内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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