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74,下称“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海外监管公告,全文转发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该制度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了14条管理条款,明确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保密义务与违规责任。
要点如下: 1. 范围界定: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和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2. 管理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外部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室承担具体执行与日常备案工作。 3. 保密与披露:在信息正式披露前,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相关内容。对外提供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披露时间,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对外提供信息。 4. 外部信息使用人义务:在接触内幕信息前,须填写《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表》并承担保密责任。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向他人泄露信息,如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须立即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监管机构报告。 5.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损失的外部信息使用人,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若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表示,《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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