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希玛医疗控股有限公司(03309)发布公告称,其B轮投资协议及相关购股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或获豁免,B轮投资及收购事项当日全部完成。
根据公告,在交易完成后,集团旗下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共持有北京中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996,07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0.23%。
公告同时披露,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已与目标公司签订具法律约束力协议,主要条款包括: 1. 在取得国家药监局、香港及澳门当地主管机关批准后,永久授予独家权利; 2. 集团分占的收益不得逊于目标公司就 ZVS101e 申请所订立或将订立的任何类似协议; 3. 因该协议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调解,并按照当时有效的调解规则处理。
从会计角度看,希玛医疗不会把目标公司的财务表现并表。此前,希玛医疗已于2026年5月20日及6月30日发布相关公告披露交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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