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控智驾(07687)发布审计委员会职权及议事规则 明确成员架构与职责

公告速递07-07 06:16

易控智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7687)披露《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系统阐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会议机制、职责与权限等关键事项。根据公告,审计委员会须由董事会委任,并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全部成员须为非执行董事,其中超过半数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需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亦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保持一致,可连选连任。若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审计委员会资格即自动终止,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且可另行委任具备资格与经验人士出任。

会议安排方面,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公司外聘核数师如认为有需要亦可要求召开。任何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亲身、电话或视频方式出席即可构成法定人数。各成员拥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在职责与权力层面,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 1. 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其薪酬与聘用条款,并监察其独立性与核数成效; 2. 监督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如适用)季度财务报告的完整性,重点审阅会计政策变动、重大判断、核数调整、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遵从情况; 3. 检讨公司的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与管理层探讨会计与财务汇报职能的资源、资历及培训安排,并监督内外部审计的协调; 4. 检视员工可就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潜在不当行为进行举报的机制,确保公平独立调查与适当跟进; 5. 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监督董事及高管培训、法律合规、职业操守准则,以及公司对《企业管治守则》的遵从情况; 6. 向董事会及时汇报每次会议结果,并获授权查阅公司全部账目、账册与记录,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委员会主席或指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有关委员会运作及职责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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