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689.HK)10月16日公告,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13及13.15条,披露向两家石油产品供应商的重大预付款情况,合计约人民币1.59亿元。
按照2026年9月18日及10月8日与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签署的成品油及燃料油采购合约,集团需在货物交付前支付预付款。2026年10月10日,集团向珠海华峰支付预付款约人民币82,849,000元,使得对该供应商的预付款余额增至约人民币98,703,000元,占集团总资产约14.3%。在支付前,对珠海华峰的预付款余额约为人民币15,854,000元,占集团总资产约2.3%。
基于2026年9月30日与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签订的燃料油采购合约,集团同样需在交付前支付预付款。2026年10月10日,集团向该分公司支付预付款约人民币7,200,000元,令对其预付款余额升至约人民币60,666,000元,占集团总资产约8.8%。支付前余额约为人民币53,466,000元,占集团总资产约7.8%。
公告指出,向珠海华峰及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广东的预付款均为免息且无抵押。相关油品交付后,预付款将确认为存货成本;任何未动用资金将于约一个月内退还或在后续合约中结转使用。
截至2026年10月10日,上述两项预付款余额合计约人民币159,369,000元,占集团总资产的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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