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地产发展(00864)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关键条款公布

公告速递08-21

永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00864)公告称,公司已对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进行修订。该职权范围最初于2013年2月6日获董事会通过,并于2026年8月21日修订。

根据更新后的条款,薪酬委员会主要内容如下:

1. 组成 •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且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并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公司秘书担任薪酬委员会秘书。

2.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如有需要可召开更多会议。 • 会议法定人数为2名委员,且至少包含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 召开定期会议须提前14天发出通知,其余会议需发出合理通知。 • 会议议程及文件应至少在会议前三天送达各委员。 • 允许以亲身或其他电子方式参会,并可通过书面决议案作出决定。

3. 主要职权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与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评估执行董事表现,并批准其服务合约条款。 • 依据董事会订立的企业方针与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 • 有权直接厘定或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解任赔偿。 • 就非执行董事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确保任何董事或其关联人士不参与决定自身薪酬。 • 负责审阅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的股份计划相关事项,并就须经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约提供意见。 • 在履职过程中,可获取充足资源及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4. 报告与披露 • 薪酬委员会将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回答相关提问。 • 最新职权范围已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表示,薪酬委员会将定期检讨自身表现、结构及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提交修改建议,以确保治理框架的持续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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