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776)在香港联交所刊发海外监管公告,全文转发其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公告显示,新制度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明确制度制定依据,适用对象涵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信息披露的内容——系统规范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的编制与披露;细化A股与H股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限,其中A股年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H股年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且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1天披露。 4.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程序——明确未公开信息的内部传递、审核及对外发布流程,规定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步骤。 5.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和媒体的信息沟通——规范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中的信息边界,防止提前泄露价格敏感信息。 6. 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要求所有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对违规披露行为设定追责机制,并规定对外部中介机构实行保密条款。 7. 附则——指出制度如与最新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存在冲突,以更高层级规定为准,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制度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负责日常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同时公布了联系方式,并列示了截至公告日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包括执行董事林传辉、秦力、孙晓燕、肖雪生;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尚书志、郭敬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黎文靖、张闯、王大树。
公司强调,A股指定披露媒体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H股指定披露平台为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同步在公司官网刊载。
此次制度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发证券境内外信息披露体系,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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