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6.HK)10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作为买方与深圳创维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购买协议,拟以人民币14.98亿元收购位于北京、天津、重庆、福建、广西、河北、河南、江苏、江西、四川、云南及浙江的户用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备。
根据公告,上述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约为人民币14.98亿元,交易对价由双方参考该账面净值协商确定,付款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及/或商业银行贷款完成。
交易完成后,国银金租将作为出租人与第三方承租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上述光伏电站及设备。公司表示,收购将提高其在户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经营租赁市场份额,符合业务发展战略。
依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本次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免予寄发通函及股东批准。
国银金租成立于1984年,并于2015年9月28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飞机、船舶、能源、高端装备、普惠金融等领域客户提供综合性租赁服务。卖方深圳创维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和光伏设备安装等业务,双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公告显示,国银金租目前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包全永、非执行董事张克升和张传红,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民、王贵国和刘思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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