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699.HK,以下简称“公司”)8月2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公司自公告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n\n公告指出,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根据新规,2026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将按新解释进行调整。\n\n公司表示,变更属于响应财政部最新规定的必要举措,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经评估,实施新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既往期间的财务数据,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n\n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剑峰、陈伟、李俊彧、蔡正欣;非执行董事朱雪松、周兴宥;独立非执行董事鲁桂华、余方、席绚樺、王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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