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1601.HK)披露与诺德新材料(600110.SH)、中创新航(03931.HK)关联方融资租赁交易

公告速递2025-12-19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601.HK)发布公告,披露与由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110.SH)及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931.HK)部分持股的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公告显示,交易各方包括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人II”)、湖州诺德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承租人I”)及一家供货商。承租人II主要从事锂电铜箔及5G通讯电子产品用铜箔生产,承租人I则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与储能电站相关业务。

根据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与承租人II签署融资租赁协议II,计划以人民币49,000,000元购买其自有租赁资产并租回12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49,819,315元,其中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人民币819,315元。另一份融资租赁协议I于2025年12月5日签订,总租赁期为60个月,资产购买价款为人民币23,220,000元,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25,981,823元,其中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人民币2,761,823元。

公告指出,承租人I与承租人II共同受同一最终实益拥有人控制,因此相关交易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及咨询服务,有关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租赁期内的稳定收入和利润。根据公告,各项交易条款于公平磋商的基础上达成,符合公司正常商业条款。承租人I与承租人II在履行协议完毕后,均有权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各收购租赁资产。公告显示,上述安排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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