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183)8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41(a)条,于2026年8月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出售物业事项、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及其拟进行交易详情等资料的通函。由于编制及落实相关通函需要更多时间,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
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183)8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41(a)条,于2026年8月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出售物业事项、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及其拟进行交易详情等资料的通函。由于编制及落实相关通函需要更多时间,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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