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报告期内,公司多次通过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配售新股份,并发行可换股债券以筹措资金。可换股债券的发行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2837亿元(相当于1.39亿元港币),因相应款项用于抵销相关金额,未产生任何实际净收益。配售股份所获资金则主要用于偿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未偿贷款,以及补充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公告提及,配售股份的筹资规模在不同阶段包括约0.04亿元港币、0.06亿元港币及0.137亿元港币等多笔款项,大部分于二零一四年期间完成。
于报告期内,公司多次通过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配售新股份,并发行可换股债券以筹措资金。可换股债券的发行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2837亿元(相当于1.39亿元港币),因相应款项用于抵销相关金额,未产生任何实际净收益。配售股份所获资金则主要用于偿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未偿贷款,以及补充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公告提及,配售股份的筹资规模在不同阶段包括约0.04亿元港币、0.06亿元港币及0.137亿元港币等多笔款项,大部分于二零一四年期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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