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73 新琪安发布公告称,已于2026年5月28日收市后与云帆三号投资有限合伙基金签订买卖协议,拟将其持有的面值6,500万港元现金管理票据转让,交易对价6,300万港元。
交易条款显示,基金将分两期支付价款:2026年5月29日或之前支付首期12.6百万港元(占代价20%),余下50.4百万港元(占代价80%)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付清。票据由Kaufmann & Company Pan-Asia Limited发行,年利率预计介于3%至5%,到期日为2026年5月31日。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适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之间,此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因该项处置录得约200万港元亏损,具体金额尚待核数师最终审计确认。所得款项计划用于一般营运资金,若出现合适机会亦可能投向新项目。
董事会指出,此次出售有助于变现资产、降低潜在信贷风险并增强集团现金状况,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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