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集团控股(00413)延迟寄发出售全资附属公司通函至2026年10月9日或之前

公告速递09-17

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413)9月17日公告称,关于出售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事项,公司原定于2026年9月1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由于需额外时间编制并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10月9日或之前。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曾发布公告披露,已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卖方同意按代价出售,而买方同意按代价购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拟寄发的通函将包含以下内容: 1. 买卖协议下拟进行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 2.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意见函; 3.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 4. 有关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

公司表示,对通函寄发延迟给股东带来的任何不便深表歉意,并将于2026年10月9日或之前完成寄发。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吴鸿生、张赛娥、吴旭洋; 非执行董事:吴旭茉、余沛恒; 独立非执行董事:甘耀成、龐爱兰(BBS、太平绅士)、黄进达(太平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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