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00388,下称“香港交易所”)10月8日公告称,董事会已建议采纳一套新的《组织章程细则》,以修订现行条文,确保在公司股份成为《证券及期货(无纸证券市场)规则》(香港法例第571AS章)界定的参与证券后,相关条款符合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适用规则及法规。新章程细则亦涵盖对现行章程细则中关于委任受委代表的规定进行修订,以及其他相应和文字澄清的轻微调整。
建议采纳新章程细则须取得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及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后方可生效。
股东大会将以混合会议形式举行,时间定于2026年11月6日16时30分,地点为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期及二期1楼香港交易所金融大会堂,同时提供网上平台供股东线上参与。载有修订详情的通函、股东大会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将适时在香港交易所集团网站(www.hkexgroup.com)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将于会议结束后随即在香港交易所集团网站公布。
截至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董事会由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家成、聂雅伦、白礼仁、陈锦荣、陈健波、张明明、车品觉、丁晨、郭珮芳、欧高敦、任志刚及张懿宸,以及一名兼任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陈翊庭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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