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集团(01611)将于9月15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审议新购股权计划等三项议案

公告速递08-26

关键信息 - 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10:00 - 会议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2楼4201–5室 - 股权激励授权上限: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10% - 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1% - 股权登记截止:2026年9月9日16:30 - 极端天气将顺延会议,详情见公告(www.hkexnews.hk)

股东大会要点 1. 审议并采纳《新购股权计划》,董事会获授权配发及发行因行权而产生的新股,并办理相关事宜。 2. 设立“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向服务供应商授予的购股权及奖励股份合计不超过已发行股份1%。 3. 在新计划生效后,2016年10月27日采纳的现有购股权计划将同步终止。

上述议案尚待股东表决并获得联交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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