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恒瑞医药(01276)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全部议案逐项表决。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现场及网络投票情况如下: 1. A股股东:8,543名,合计代表表决权股份3,650,537,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961%; 2. H股股东:1名,合计代表表决权股份128,349,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1%。
经合并统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6项议案: 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4. 《2026年H股股份计划(草案)》; 5. 授权董事会及/或管理人办理2026年H股股份计划相关事宜; 6. 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其中,议案1至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4至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出席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以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列席并全程见证。
法律意见书最终结论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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