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鑫矿业(03833)上调互供协议年度上限 2027年公司产品交易额拟增至约15.44亿元

公告速递10-14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03833.HK)10月14日公告,为应对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有色”)与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带来的新增原料采购需求,以及铜产品价格上涨及销量预期增加,公司拟修订《2024年互供协议》项下部分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涉及支援及辅助服务及公司产品两大类,适用期为截至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建筑服务年度上限保持不变。

一、支援及辅助服务 1. 原年度上限:   – 2026年度约2.42亿元(241,742千元)   – 2027年度约2.46亿元(246,193千元)

2. 修订后年度上限:   – 2026年度维持约2.42亿元(241,742千元)   – 2027年度提高至约3.69亿元(369,142千元)

3. 主要变动原因:因新疆地矿成为新疆有色全资子公司后,本集团拟向其附属彩宏矿业及鑫源矿业新增采购镍精矿,结合预计采购量及金属价格走势,相应提高2027年度预算。

二、本公司产品 1. 原年度上限:   – 2026年度约8.88亿元(888,283千元)   – 2027年度约9.86亿元(985,758千元)

2. 修订后年度上限:   – 2026年度增至约11.66亿元(1,165,690千元)   – 2027年度增至约15.44亿元 (1,543,688千元)

3. 主要变动原因:   (1) 阴极铜市场价格自2025年末以来持续上行,公司相应上调销售单价假设;   (2) 受新疆有色集团对硫酸需求增加及价格上涨影响,硫酸等其他产品销售预期上升;   (3) 铜精矿预算销量及金属含量调整。

三、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年度上限维持不变:   – 2026年度约2.08亿元   – 2027年度约1.54亿元

四、交易执行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集团向新疆有色集团支付建筑服务费约4,410万元、支援及辅助服务费约3,930万元;新疆有色集团向本集团支付公司产品款项约6.35亿元,均未触及现行年度上限。

五、上市规则合规安排 鉴于修订后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相关交易须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等要求。公司拟于2026年11月4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说明经修订年度上限详情,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新疆有色及其联络人将放弃在相关决议案中的投票权。

六、董事会表决 因与新疆有色存在关联关系,陈寅、李江平、王立建及张丽四位董事已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人员外,其余董事均无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公告日,新疆有色持有新疆新鑫矿业约40.05%已发行股本,系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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